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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衰落与祭祀危害
    作者:admin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12/3/30 1: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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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衰落与祭祀危害

            

     

     

    本文根据笔者多年在云南少数民族中从事宗教学田野考察的所见、所闻和所思,并参阅前人的调研资料,首次提出宗教祭祀的破费足以促使该宗教走向衰落的观点,从理论上阐明宗教衰落与祭祀危害的关系,同时提醒那些热心于宗教的人们不要将宗教的“发展”推向反面。

     

    张桥贵:1963 年生,宗教学博士,云南民族大学教授、副校长,四川大学宗教学兼职教授。

     

    一、原始宗教衰落与其祭祀破费

    笔者从小生长在云南的边远山区,并长期在云南的边远山区从事民族宗教田野考察,曾目睹一些少数民族村寨因信鬼怕鬼而祭鬼,整村整寨的猪、牛、羊和鸡几乎全部用于杀牲祭鬼,用他们的话来说是“被鬼吃了”。不少民族长期处于非常贫困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杀牲祭鬼耗费了大量的社会物质财富,往往倾其所有,甚至借贷来祭鬼,最终家破人亡,人财两空。“乃至为祭鬼而倾家荡产者亦不乏其人。例如:黑阿忍在八年前因父亲病死共杀牛二条,猪三十七只,鸡十六只祭鬼,卖去了住房一间,依靠亲友帮助后才勉强度日”。[1]1956 年对碧江县五区色德乡德一登村傈僳族娃吉普、大益两户的主要经济收支情况调查表明:娃吉普家主要经济支出共计 131 元,其中祭鬼用去 67 元(牛 1 头合 35 元,鸡 8 只合12 元,猪 10 头合 20 元),仅此一项占总支出的 51.1%;大益家主要收入共计 113.64 元,其中用于祭鬼的 43 元(牛 1 头合 35 元,猪 1 头合 8 元),仅此一项占总收入的 37.8%[2]

    原始宗教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是鬼神众多,而且往往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神,或众多神灵尚处于相对平等的地位,这就意味着要以频繁的祭祀活动来祭献众多的鬼神。云南西盟佤族的岳宋寨子共有 407 户人家,从 1954 年下半年至 1955 年上半年,用于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财富仅水牛、黄牛就约 300 头;1955 年下半年至 1956 年上半年,用于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财富仅牛一项也近 300 头;1956 年下半年至 1957 年上半年,用于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开支仅牛一项 274 头;三年来用于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财富消费,仅水牛和黄牛总数就将近 874 头,平均下来每户人家达两头还多。[3]杀牲祭祀开支的规模之大,是其它社会生活领域所无法比拟的。

    1950 年前后,云南省盈江邦瓦寨景颇族,在每次因生病而祭献鬼的活动中,都要杀

    一、两只鸡,有的家庭每个月要祭鬼 45 次。民族学家在展开充分调查的基础上作出最低估计,即平均每 5 口之家一年当中祭鬼杀牲仅鸡一项要 15 只,邦瓦寨 100 户人家一年要杀1500 只鸡祭鬼。富裕的人家祭鬼时要宰牛、杀猪,统计数字表明,100 户的邦瓦寨每年还要杀 50 头牛用于祭鬼,若加上其它祭鬼用牛,年均每户超过半头。1951 年至 1956 年的 6年内,尽管文教卫生工作的迅速开展,生病祭鬼大为减少,仍因祭鬼而杀牛 120 多头,年均 20 头,平均每五户一头。每年仍祭鬼用鸡 1000 多只。阿阳莫娃举办一次送魂仪式,杀猪 4 头,杀牛 4 头,杀鸡 30 只,外加祭师董萨的报酬牛 1 头,尚未包括其它开支。

        往昔,干甲寨的翁麻早堵举行一次木脑总戈的大型宗教祭祀活动,祭鬼杀牲仅牛一项就达 120 头。罗孔格宁娃举行一次木脑总戈,祭鬼杀牲仅牛一项就达 100 条。根锡官家举办一次木脑总戈,祭鬼杀牲仅牛一项就达 100 条。普戛丹一生中举办过 4 次木脑总戈,仅 1953 年举办的第 4 次所用牲牛 25 条,猪 100 头,鸡 300 只,鸡蛋 3000 枚,干鱼 1700个,尚不包括酬谢祭师斋瓦的牛一头和其它吃喝开支。1957 年莲山(今盈江)县支丹山景颇族举办木脑总戈,参加人数约 3500 人,杀牛 7 条,羊 3 只,猪 13 头,鸡 140 多只,此外还用去干鱼 3520 条,鸡蛋 520 枚等物品。与以往相比,此次由于政府参与主办而算是简朴、节约的了。[4]

    因此,直到本世纪中期,云南许多后进民族饲养家禽家畜,共主要目的和用途并不在于出卖或用于日常的生产生活,而是象景颇族和佤族一样,主要用于原始宗教的杀牲祭祀。在宗教节祭中往往要倾其所有,投入尽可能多的家禽家畜和粮食,有的将所有能宰杀的牛都拉来杀了祭神,耕牛亦不例外。

    二、人祭残俗及其危害

    用活人祭献鬼神的人祭是各种宗教祭祀活动中最残忍的习俗,众所周知的战国时魏国河伯娶妇和过去云南佤族的猎头祭祀习俗是中国典型的人祭习俗,但最典型的人祭则要数往昔墨西哥阿兹特克人每一村镇每年需献四十人以祭神的陋俗。

    河伯之称始见于《庄子》之《秋水》、《外物》篇,以及《楚辞》之《九歌》和《天问》。河伯本为河神,废除娶妇恶习后被道教吸纳入其神仙体系,《真灵位业图》于“太清右位”列河伯,后来的《历代神仙通鉴》卷十五将其封为“澄清真神河伯”,由河神而为水仙。后来,神位逐渐被名声更好的龙王、龙神所取代。直到解放初期云南佤族中还要举行猎头祭祀的活动。举办猎头祭祀活动,首先要砍到祭品——人头,猎取人头的活动一般在播种前进行,派出本部落精干的勇士前往其他部落过往的小道去设伏,趁单个的过往行人不注意时出其不意地将其砍倒,取其首级迅速返回村寨,临近村寨时派人先给部落成员通报情况,并作好迎接人头的准备。猎取的首级以胡须丰茂者为佳,因为根据巫术中同能致同的原理,用胡须丰茂的人头祭献谷种的话,长出来的谷物也象胡须一样丰茂。

    猎获的人头带回部落村寨后,供奉在部落的祭祀中心——人头桩上,人头桩下铺了一层灰,要举办盛大的祭祀活动,祭祀完后这些融有人头淋出的血水的火灰被各家取走,待各家播种时拌在谷种里面,以促进谷种的发芽,谷物的丰收。这种祭祀活动自然导致当地的血亲复仇,部落械斗和民族纠纷等恶性仇杀事件。直到 1957 年才在当地人民政府的引导、帮助下移风易俗彻底革除,随之而来的是以往人们误以为唯有人头这一神圣的祭品才可以媚神,才能得到神的恩赐的神秘心理和信仰也就解除了,人头祭的宗教信仰及陋俗走出其历史的误区。

        墨西哥阿兹特克人盛行以青年男子祭献太阳化身的神灵“特兹卡特利波卡”和战神“威齐洛波奇特利”,“充当献神之牺牲者,或为战俘,或为阿兹特克人本部落的名门子弟。迄至西班牙人到来之时,充当牺牲者数以千计。墨西加人(即阿兹特克人——引者注)往往同邻邦(如特拉斯卡拉人)特地缔约:定期重开战端,其目的仅为掳获战俘,以供献祭之用。”[5]

    三、祭祀危害导致了宗教衰落

    据史书记载,道教初创时期,得以取代当地少数民族先民“鬼教”,其主要原因是“鬼教”祭祀的破费及人祭残俗阻碍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丧失了人心。道教反对淫祀和废除人祭深得人心。早期道教经典《先生道门科略》中就谴责崇拜众多鬼怪、尚淫祀的鬼教“责人庙舍,求人飨祠,扰乱人民,宰杀三牲,费用万计,倾财竭产,不蒙其佑,反受其患,枉死横夭,不可称数。”此为鬼教之丑恶,而早期道教则系“太上患其若此,故授天师正一盟威之道,禁戒律科,检示万民逆顺,祸福功过,令知好恶。置二十四治,三十六靖庐,内外道士二千四百人,下《千二百官章文》万通,诛符伐庙,杀鬼生人,荡涤宇宙,明正三五,周天匝地,不得复有淫邪之鬼,罢诸禁心,清约治民,神不饮食,师之受钱,使民

    内修兹孝,外行敬让,佐时理化,助国扶命,唯天子祭天,三公祭五岳,诸侯祭山川,民人五腊吉日祠先人,二月八日祭社灶,自此以外,不得所祭。”[6]另据《后汉书•南蛮传》载:巴郡、南郡蛮“廪君死,魂魄世为白虎,巴氏以虎饮人血,遂以人祠焉。”《历世真仙体道通鉴》卷十八《张天师》载:“西城房陵间有白虎神,好饮人血,每岁其民杀人祭之,真人召其神戒之,遂灭。”[7]

    道教改变了民众的畏鬼心态,改革了少数民族“鬼教”祭祀破费和残酷的人祭陋习,民夷受益匪浅,因而颇受人民大众的欢迎,夷人趋之如骛,史书记载为“民夷信向”[8],“賨人敬信”[9],“民夷便乐之,流移寄在其地者,不敢不奉其道”[10],“巴、汉夷民多便之”[11],“百姓亲附”。[12]

    后来,道教之走向衰落,亦与其发展演变为一种破费的宗教有直接的联系,正史记载道教的“崇恩真君,隆恩真君者,……每年换袍服,所费不訾。近今祈祷无应,亦当罢免”,“金阙上帝、玉阙上帝者,……其僭号宜革正,妄费亦宜节省。”[13]说明道教的“所费不訾”和“妄费”已引起人们的反感,以至于人们提议要对其大加削减,将其推向衰落。

    蔡家麒教授  1987 年对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调查表明:“本世纪初以来,主要是傈僳族陆续接受了基督教,从而放弃了传统的原始多神教信仰,……在不同文化层次的宗教中,基督教比较能够适应当代社会生活的变化和需要,因此,八十年代以来,文化层次低的原始宗教不断地被文化层次较高的基督教所取代,这个趋势,在一些地区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着,相比之下,原始宗教趋于不断衰落的过程中。”其主要原因是原始宗教“遇事即占卜祭鬼,祭鬼必杀牲作供,而杀牲必众人共餐食,这种长年累月的无端浪费和原始集体消耗的陋习,常使群众倾家荡产,人财两空,是造成普遍贫困的重要原因。”[14]其中沪水县六库镇下赖茂村全系傈僳族,“该村有些人户在信教(指信奉基督教——引者注)前,一年要祭鬼杀猪二、三十头,鸡杀的也多,生活贫困,债务不少。乞当有次病重,一天一夜祭鬼七次,杀了猪 4 头,鸡 3 只;其妻有次生病,祭鬼三天三夜,杀猪 6 头,鸡 12 只。现任教会管事安全拉的大女儿过去病了七年,家中因祭鬼将畜禽全都杀光,遂向亲友邻舍借来猪鸡杀祭,大女儿仍然病死,三年后才还清借债。”[15]因此,当西方传教士向他们反复宣传说:“上帝是万能之神,信仰上帝,有病不必杀牲祭鬼,祷告上帝就会好”[16],就足以鼓动深受杀牲祭鬼之害的人们加入基督教。

    笔者在已信奉基督教的云南的独龙族、傈僳族、怒族、彝族和苗族等少数民族中进行田野调查,与他们谈及改信基督教的原因和好处时,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认为放弃原始宗教,改信基督教一年省下好多钱!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宗教祭祀的破费足以促使该宗教的衰落,残酷的人祭则足以导致该宗教的衰亡。当今一些地方的宗教,破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滥建宗教活动场所,塑造崇拜偶像,举办劳民伤财的宗教活动也必将导致该宗教的早日衰落乃致衰亡。一种宗教要取得长远的发展就必须提倡节俭,注重提高信众的宗教素质,而切不可盲目的在数量上突击发展,否则就走向发展的反面。

     

    [1]   《傈僳族社会历史调查》第 73 页,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1 10 月第 1 版。

    [2]   《傈僳族社会历史调查》第 32 页,云南人民出版社 1981 10 月第 1 版。

    [3]   云南民族调查组《佤族社会历史调查》第 39 页,1958 年内部铅印稿。

    [4]   《云南民族民俗和宗教调查》第 221-222 页,云南民族出版社 1985 4 月第 1 版。

    [5] []谢•亚•托卡列夫著,魏庆征译《世界各民族历史上的宗教》第 264 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

    10 月第 1 版,1988 4 月第 2 次印刷。

    [6]   《道藏》第 24 册第 779780 页,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 3 月第 1 版。

    [7]   《道藏》第 5 册第 201 页,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 3 月第 1 版。

    [8]   《后汉书》卷七十五《刘焉传》。

     

    [9]   《华阳国志》卷九《李特雄期寿势志》。

    [10] 《资治通鉴》卷六十四《汉纪五十六次》,《魏志•张鲁传》。

    [11]《华阳国志》卷二《汉中志》,(刘琳校注本,下同)。

    [12] 《水经注•沔水》。

    [13] 《明史》卷五十《志第二十六》。

    [14] 蔡家麒《怒江州宗教问题考察报告》,载云南省民族研究所编《民族调查研究》1988 1-2 期。

    [15] 蔡家麒《怒江州宗教问题考察报告》,载云南省民族研究所编《民族调查研究》1988 1-2 期。

    [16] 杨约拿等《沪水县基督教简况》,载怒江州政协文史资料研究组编《怒江文史资料选辑》(第 2 辑),1984年版。

       原文载于《世界宗教文化》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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