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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与基督教的“神”观念比较
    作者:姚卫群 | 文章来源:佛教与基督教对话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选刊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13/2/23 18: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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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与基督教的“神”观念比较

     

    姚卫群

    (北京大学哲学系,北京100871)

     

        摘 要:佛教与基督教是世界上两个影响巨大的宗教。佛教的明显特点是它在产生时就有无神论的倾向。基督教是典型的主张有神论的宗教,上帝或天主的观念是基督教基本的或最有代表性的关于神的观念。佛教与基督教虽产生于不同区域,但它们在“神”的观点上确实有不少可比之处。这既表现在异的方面,也表现在同的方面,在一些场合中还表现为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关键词:佛教;基督教;神观念

     

        作者简介:姚卫群(1954),,江苏徐州市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哲学博士。

      

        佛教与基督教是世界上两个影响巨大的宗教。对这两个宗教的研究已有很长时间了。但这些研究大多是对两教的分别探讨,而比较研究则主要是在上一世纪才逐步兴盛起来的。无论是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中都产生了一些著名的比较研究方面的学者。要比较就至少要对两个以上的对象本身比较清楚,本文拟就佛教与基督教中的“神”观念问题进行探讨,分三个部分进行论述。

    一、“神”在佛教中的地位

    佛教在世界宗教里是较特殊的一个,明显的一点表现在佛教在产生时就有“无神”的倾向,被认为是所谓持无神论观念的宗教。这在现在似已成了学界的共识。但仔细分析一下,问题也不是那么简单,很难笼统地一概而论。因为就佛教的整个发展历史来看,确实不好说佛教是一个自始至终的彻底的无神论宗教。

    实事求是地说,佛教中比较突出的无神论倾向是在早期佛教时期,而早期佛教之所以表现出无神的倾向是有其政治或经济原因的,并不完全是佛教创始人一时心血来潮随意玄思的产物。

    其实,印度是一个充满了神的信仰的国度,印度历史上各宗教派别提出的神,从吠陀时期开始到近现代,恐怕数也数不清。佛教不是印度最早产生的宗教,在佛教产生之前,印度已有其他宗教存在,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婆罗门教。婆罗门教是印度思想界占主导地位的宗教派别,而且是坚定的有神论派别。婆罗门教有所谓“三大纲领”,其中的“婆罗门至上”就是主张在社会各阶层中,婆罗门种姓的地位最高。认为这种最高地位是永恒的,不变的,属婆罗门种姓的人的这种地位在其祖先那里就存在,他们的子孙也同样具有。与这种观念相应,婆罗门教在

    哲学上与宗教上也提出了相应的思想。婆罗门教哲学认为,存在着一个万有的最高实体———“梵”,一切现象或一切事物都由“梵”产生或是“梵”的显现。“梵”也被认为是世界的最高神,它作为神提及时,更多地被称为“梵天”。

    佛教在产生时主要反映了印度四种姓中属刹帝利和吠舍种姓中的一部分人的思想。他们对婆罗门种姓阶层提出的婆罗门至上的主张是不满的,对在客观上论证这种主张的哲学理论或宗教理论也是不全认可的。他们认为,不能以人的出身来确定一个人的地位或品位的高下,而应以人的行为来确定。此外,他们也认为不存在婆罗门教思想家所提出的那种永恒不变的最高实体,婆罗门教提出的关于最高实体的观念显然与佛教关于人的地位非一成不变的观念是对立的。在佛教看来,要破除婆罗门种姓的至上地位永远不变的政治主张,就要否定认为存在着一个常恒不变的最高实体的观念。这是佛教形成时在理论上所持的基本立场。

    早期佛教对于神的看法自然也受这种立场的影响。它基本上不谈神的问题,不谈神的威力,不谈世界由神所创造。在理论上,佛教否定婆罗门教的有神论及有主体论后自然要提出一种能取而代之的理论来解释世界或一切事物的形成。这种理论就是缘起论。缘起论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依某种条件(他物)而存在的,所谓事物的产生和灭亡不过就是构成事物的诸种要素的分分合合。这里面没有一个根本性的东西或事物的主体,没有一个只产生其他东西而不依赖于其他东西的事物。其他宗教派别的所谓最高神,实际上就是一个造物主,是一种只创造事物而不受事物制约或不依赖于他物的实体,这种实体在早期佛教看来是不存在的。早期佛教这种对神的态度对于它所主要代表的刹帝利及吠舍阶层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这是早期佛教无神论思想产生的基本历史背景。

    早期佛教不讲对神的崇拜,甚至对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的描述也很少神化的色彩。对释迦牟尼神力的描述多出于后来产生的佛教文献,特别是大乘佛教形成后这类成分明显增加。在真正较早的佛教文献中,有关释迦牟尼的文字多将其行为举止作常人的描述,他不同于常人之处主要是其思想的伟大,觉悟的超人,智慧的深邃。

    早期佛教中谈到的佛陀尚且如此,至于其他的佛的信徒或佛教的一般修行者就更不带神的色彩了。在早期佛教中,所谓佛主要指创教者释迦牟尼。一般的信徒只能修到阿罗汉的果位,不能达到佛的境地。因而早期佛教确实可以说是一种有无神论倾向的宗教。

    但佛教在后来的发展中(特别是在大乘佛教及与大乘佛教关系密切的一些部派佛教中),出现了众多的佛和众多的菩萨。出现了很突出的对诸佛或菩萨的神化的崇拜。这些佛与菩萨具有神奇的威力,许多佛能创造或变现出无数个人间世界,不少菩萨有人所不具的神通力。这些佛或菩萨成为众多信众的敬畏对象,他们实际上起着没有神的名义的神的作用。

    佛教在后来的发展中所出现的这类佛或菩萨的崇拜多少带有一些多神崇拜的色彩。实际上,我们在后来大量的佛教文献中,看到有种种不同的佛,这些佛掌管的领域不同,所具有的神威也不同。另外,还看到在释迦牟尼与其大弟子的许多活动或集会中,有种种天神相伴。佛教并不否定这些天神的存在。但这些神的力量实在是有限,不要说与释迦牟尼相比,就是与其他诸佛、大弟子及一些有名的菩萨相比,他们的威力也差很多。他们一般没有创造世界的能力,力量也比凡人大不了多少,差别似乎主要是他们生活在天上,比凡人行走方便些,形象威武些。这些神经常被描述成尾随着诸佛、菩萨等。在遇到问题或麻烦时,往往提不出多少主见,一般是作为佛或菩萨的主张的响应者,或赞叹者。佛教文献中提到的诸“天”等大多属于这一类。他们只是生活在天上的生命物,有产生,也有灭亡(有寿命限制)。他们的力量有限,也不具有多少崇拜者。这种神的地位较低,与一般的生命(世间有情)相比,差别不是很大。他们是轮回“道”中的一种,也要经历生死轮转,也要努力修行,追求与人所追求的类似的最高境界。

    从佛教的基本理论来看,这些神的实在性在不同佛教流派里是不一样的。一些小乘部派佛教对世间事物的实在性不完全否定,神的存在自然不能说是完全的虚无。但在大乘佛教中,特别是在般若经或中观派中,任何事物的存在都不具有绝对的实在性,神自然也不能例外。从这一点上来说,佛教在后来的发展中,在一些流派里也存在着逻辑上应有的无神观念。

    也可以这样说,佛教在后来的发展中,神的观念或对相当于神的东西的崇拜也是在不同层面上展示出来的。我们在大量佛教文献中都看到佛教提到天神,或相当于神、起着一般所谓神的作用的佛与菩萨等。他们在佛教的一般的描述中占有重要地位,确实也很有威力,很有力量。但在佛教的占主导地位的基本理论层面上说,他们又不具有最高的地位,即不是佛教的所谓“了义”中的东西,而是属于“不了义”中的成分。

    从总体上说,佛教追求的是获得最高智慧的境界。所谓成佛主要是指认识万有的实相或达到佛教所向往的最高智慧,而不是追求成为一个能随心所欲的神。因此,一般的所谓神在印度佛教中的实际地位是不高的。佛教传入中国后,在民间,佛或菩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多少具有神的特点。他们法力无边,有种种神通,可以给行善的人们带来种种好处,也可以惩罚有不良行为或恶行的人们。他们一般是主宰世界的善的代表。但是一回到佛教的基本理论的层面,神或相当于神的这些被崇拜者,仍然不是佛教中真正的主导性成分。在中国佛教中也是如此。

    二、基督教的“神”的基本观念

    基督教是典型的主张有神论的宗教。此教有长久的发展历史,有不同阶段或不同地区的教派分支,它的关于神的观念主要是其关于上帝或天主的观念。这种观念是不断变化的,不同时期或不同分支的基督教在这方面的看法是有差别的。此处,我们为了与佛教的相应思想进行比较,将基督教的此类观念在总体上加以归纳,列举出其中一些基本点。由于在许多问题上基督教本身的不同分支中的看法有差别,因而在这种归纳中实际涵盖不了一些细节方面的不同。

    一神论的倾向。基督教在总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神论的倾向。真正的上帝只有一个,即所谓圣父。耶稣基督被认为是所谓圣子。圣子主要是代表上帝来拯救人类的。此教中又有圣灵的概念,圣灵被看作是上帝或耶稣之灵,可使人悔过、成圣等,实际是上帝的作用的体现。虽说有所谓“三位一体”之说,但一般并不把这“三位”看成是三个并列的神,最高的还是上帝本身,其他二者是他的代表或是他的具体作用。“一体”之说表明了神在本质上是一。基督教中确实没有提出其他有能力与上帝并立的神的概念。

    造世“神”的观念。基督教一般认为世界或世间事物是上帝造的,如《旧约》中谈到上帝用六天时间创造了世界等。后来的基督教神学家在这方面又提出种种具体的创造理论,但上帝有从无生有的力量被大多数神学家所接受。一些古代西方思想家侧重强调上帝是用一些已有的材料制作世界的形态,而不是从无生有式的创造。然而这种说法在西方宗教史上不是有代表性的表述。

    实在的和可证明的“神”的观念。在西方思想史上,有对上帝实在性的怀疑或批判,有无神论的思潮。但在基督教内部,对上帝实在性的肯定,则是主流的思想观念。而且,有不少人认为上帝的存在是可以证明的。其中较著名的有所谓“本体论论证”(从上帝存在的概念出发来论证,认为最完美的概念不能仅仅是在思想中存在,在实际上也应存在)、“宇宙论论证”(认为宇宙事物处在因果链条之中,而这种链条的最开端是事物的最根本因,它只能是神)、“目的论论证”(认为世间事物及其秩序等一定是一个有理智的主宰者按其目的创造或决定的)

    善的象征的“神”的观念。在基督教发展史上,由于存在着一神论的倾向,还由于作为这神的上帝被认为能惩恶扬善,因而,所谓上帝实际上是善的象征。他能辨别是非,代表着正义和公正。上帝的道德或伦理的标准实际上就是社会中人的一种标准,上帝本身并不直接决定(干预)人如何行事,人的行为受自己的动机支配,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人实施行为后上帝却被认为能判定人行为的好坏,上帝可按照他的是非标准或善恶观念来奖赏或惩罚人类。这样,在基督教中,上帝实际是通过惩恶扬善来间接影响人的行为的。当然,在这方面,基督教的不同派别分支或不同文献中有一些不很一致的说法。

    救世主的“神”的观念。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之一就是原罪说,认为人从远祖开始就有罪,人因而会受磨难。而要摆脱这种罪恶,脱离磨难,就要依靠上帝或其代表来拯救。具体的救赎方式是上帝派其圣子耶稣基督来人间受苦,经历在十字架上流血、死亡等,以对上帝祭献,为人类赎罪。此后,他还复活升天,继续帮助人类,为人类造福。因此,耶稣基督作为上帝之子在基督教里就是一个救世主。当然,具体到个人能否被拯救,还是与自己的行为有关。要按照基督教的教义行事,如热爱上帝,热爱耶稣基督,向基督或上帝悔过,做弥撒,及参加基督教的其他种种宗教仪式或活动等。这对于得到拯救是必要的。

    有自由意志的“神”的观念。在基督教里,对上帝的描述中谈到了不少他做事时的动机或意志。在多数场合,上帝被认为是具有自由意志的,即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在这方面并没有多少关于他能力的限制。但上帝在不少场合实际上又不是随便干涉人类活动或随便地赏罚人类的。他有随心所欲的能力,但又有其行事的原则,并不胡作非为。他的意志是服从于其道德伦理原则的,而这种原则实际上又是人所希望的善和公正或正义的原则。

    可以通过种种方式与人沟通的“神”的观念。基督教的上帝一般不直接与人交往,一些人甚至认为他的形象人们无法把握或想象,更不要说与他直接接触了。在多数基督教的说法中,上帝是通过他的代表或中介与人沟通的。对于上帝来说,耶稣基督就是他的主要代表,耶稣基督的行为代表了上帝的意志。此外,基督教里的天使或一些高级神职人员实际上也起着沟通上帝与人联系的中介作用。

    可以指引人正确认识的“神”的观念。在基督教发展史上,虽然一般认为上帝不与人直接接触,但他却被认为对人的认识起作用。一些神学家认为上帝犹如真理之光,他可以照亮人的心灵。照亮人的心灵是上帝对人的恩典。如著名的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就把上帝看作真理之光,认为人的心灵犹如眼睛,理性如同视觉,就像只有在光芒照耀时眼睛才能看到东西一样,心灵惟有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才能认识事物。由于人是受自己的思想或认识支配而行动的,因此,上帝对人的心灵照耀使人获得真理,实际上也就是指引了人的正确行为。这也就等于是对人的拯救,使人摆脱罪恶或磨难。

    在基督教的发展历史上,或者说,至少在西方思想的发展历史上,所谓“神”的观念并不仅仅限于上帝或天主的观念,其他的神的观念也是存在的。但应当说,关于上帝或天主的观念是基督教中的基本或最有代表性的关于神的观念。

    三、异同比较分析

    佛教与基督教虽然是产生于不同区域的两种具有世界性影响的重要宗教,但它们在“神”的观念上确实有不少可比之处。这些可比之处既表现在异的方面,也表现在同的方面。在一些场合中还表现为同中有异,或异中有同。以下选择一些问题点进行比较。在比较之前,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无论是在印度等东方国家还是在欧洲等西方地区,都有大量的“神”的观念,我们这里所侧重比较的是佛教中起着神的作用或相当于神的诸佛菩萨观念和基督教中的上帝或天主的观念。

    先分析两教“神”观念的异的方面:

    主张有神论的程度和表现形态不同。佛教在产生时具有无神论的倾向,但在后来的发展中实际上展示出了它的相当于神的观念,这种观念主要就表现为此教中出现的大量佛或菩萨的说法。佛教中也谈到一般的神,但主要指的是处于轮回状态中的诸“天”等,他们的作用十分有限,一般并不能创造整个世界或一切事物。而基督教中的上帝是一个明确的神,他被认为有创造世界的能力。基督教的上帝在表现形态上没有佛教的佛与菩萨那样多。但表现出的神的特征却比佛教突出和明显。

    基督教的一神论倾向比佛教明显。如上所述,基督教中虽有“三位一体”的理论,但三位中的圣父实际是主要的,“三位”其实是上帝自身及其作用的三种展示,关键的或主要的还在于“一体”,因而不能说三位是三神,实际的主宰者还是上帝这“一神”。佛教中虽说佛祖只有释迦牟尼一个,但发展到大乘佛教后产生了许多佛和菩萨,他们的功力不同,主管的范围不同,实际上形成了“多神”的格局。另外,佛教中除了大乘的佛和菩萨之外,还提到其他各种天神,尽管他们不是佛教认可的最高神,但他们的数目很多,也是“多神”。

    基督教表述的“神”的实在性要高于佛教的相应观念。在基督教中,真正有地位的神只是上帝或天主。这上帝或天主观念在西方虽也遭受不少无神论者等的批判,但他在基督教中的最高主宰者的地位没有真正动摇过。在佛教中,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虽然具有最高的权威,但在早期佛教中,他显然没有神的特性,早期佛教文献对他的描述主要是突出他精神的伟大和智慧的高深,但没有多少关于他的神通或神力的描述,因而释迦牟尼本人在早期佛教中显然不是神。大乘佛教的诸佛菩萨在佛教文献中实际被看作神,但这些神所被赋予的实在性显然不如基督教中的上帝。这种差别的出现与两教的基本教义的理论背景有关。在基督教哲学中,一般是承认有一个最高实体或最高本体的,这种实体或本体在世间各种事物中的根本因作用是完全被肯定的。这样,基督教提出一个最高主宰者上帝就是顺理成章的。而在佛教中,缘起说是其基础理论,佛教在产生时就否定有一个不变的和永恒的实体,认为事物都是依缘而起的。因而佛教中的神的观念就没有一个坚实的永恒不变实体作为其理论根基。因为如果神(诸佛菩萨等)是绝对实在的,不灭的,那么缘起观就不能成立。在大乘佛教中,特别是在般若中观系统的大乘佛教中,诸佛菩萨作为神的实在性是属于所谓“不了义”范围内的东西。在“了义”之说中,没有什么是不空的。中国佛教里禅宗所谓的“呵佛骂祖”等实际上是有其印度佛教经典的理论根据的。

    基督教中的上帝与佛教中的佛菩萨作用人的方式有差别。基督教的上帝一般不直接与人打交道,他往往通过圣子、圣灵及天使、神职人员等与人沟通,间接将其恩典施与人类。在基督教中,一般见不到上帝本人来世间做善事。而在佛教中,诸佛菩萨等一般是直接在人间与人类接触。他们经常是先以某种人或生物的形态(化身)出现,当完成了其想做的事情后,一般在最后现出原形,给人明确的启示或告诫后离去。在佛教中,寺院的僧侣也起某种沟通作用,但他们的主要作用还是引导人们信奉佛教的教义,向善弃恶,敬仰佛菩萨的慈悲与神威。

    所造世界或世间事物的实在性不同。基督教中的上帝作为创世神可以从虚无中创造世界。世界虽然来自虚无,但这被创造的世界或事物却被认为是实在的。而佛教中的佛或菩萨则往往被认为是虚假地变幻出世间事物。因为佛教在理论上强调事物的变化(无常),而无常的东西被认为是没有实体或自性的东西。尤其是大乘佛教,强调体空的观念,认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认为事物的本质就是空。因此,佛教中佛菩萨变幻出来的东西在本质上是不实在的。这与基督教的上帝创造的世界或事物的性质有所不同。

    再分析两教“神”观念的相同方面或同中有异的方面:

    基督教和佛教中都有被崇拜的超自然的对象。基督教要信众崇拜上帝或天主,佛教要信徒崇拜佛或菩萨。尽管东西方思想史或宗教史上也提到许多直接称为某某神的被崇拜物,但他们的作用都十分有限,影响的范围也十分有限。在基督教中和佛教中,真正起着世界主宰者的被崇拜者则分别是基督教的上帝或天主,以及佛教中的佛与菩萨。这是我们说基督教是典型的有神论和说佛教中存在着变相的或实际的有神论的主要依据,也是我们对两教中所谓“神”观念进行比较的主要依据。

    基督教与佛教中的“神”都是善的象征或代表。基督教中的上帝为了使人类摆脱原罪带来的磨难,派耶稣基督来为人类赎罪,上帝的代表或使者的行为都是为了人类的幸福。佛教中的诸佛菩萨来到人间也是为了造福众生。众生由于为无明所遮覆,因而看不到事物的本质,追求不实在的外部事物,造成痛苦。佛或菩萨则一般都被描述为大慈大悲,对众生拔苦与乐,其行为都是极善之举。基督教中的耶稣基督为了人类的幸福而甘愿被钉在十字架上流血牺牲,而佛教中则有菩萨为了众生而施舍自身之肉体的菩萨行,有舍身饲虎之说等。在这方面,两教是一致的。

    基督教与佛教中的“神”都有惩恶扬善的作用或力量。基督教中的上帝或天主虽然具有进行创造或毁灭的能力,但他通常不随意奖赏或惩罚人类,而是一般根据人的行为的好坏来行事;佛教中的诸佛菩萨也具有对众生进行各种奖赏或惩罚的能力,但他们也从不无缘无故地实施这种行为,他们也要根据人的行为的好坏来行事。在这方面,两教是相近的。在基督教的学说中,人如果不按上帝的教导行事,如果做坏事,会受到上帝惩罚;而做好事,会受到上帝保佑。在佛教中,人如果做好事,会受到佛或菩萨的保佑;如果做坏事,佛或菩萨也常常出来干涉,或进行惩罚。但在佛教中,存在着十分明确的因果报应的学说,至于人的善或恶的报应是否都出自佛或菩萨之手,并没有很确定的说法。在这方面,基督教与佛教的理论也不是完全相同的。特别是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观念上,基督教没有佛教那样强调或突出。在基督教的“恩宠论”里,存在着关于世人行为的功德对上帝恩宠所起作用的不同看法。

    基督教与佛教都讲“神”的“光照”。如佛教讲佛光普照,基督教讲上帝的光照,有光照说。佛教里说的佛光普照,一方面是要强调佛的力量的巨大,能遍及世界的任何地方,另一方面也是要表现出来佛的仁慈,能对一切事物施以仁爱。基督教中的光照说是要表明上帝如同真理之光一样,照亮人的心灵,使人认识事物。两教的这类理论在基本方面相似,在细节方面又有差别。

    基督教与佛教在讲“神”的作用时也都讲人的作用。如基督教对上帝及其代表的力量是十分强调的,上帝可以创造世界,耶稣基督可使人类摆脱罪恶,可使人们认识真理。但在讲述上帝的恩典时,也强调人的因素。基督教认为人要摆脱罪恶或得到拯救就要热爱上帝或耶稣基督,要参加基督教的种种宗教活动,如做弥撒等。在这里,人是否进行这些活动对其能否得到拯救是很重要的。佛教中在论述达到佛国净土时,谈到“他力”和“自力”。“他力”指在往生佛国净土时,佛的力量起作用,如果没有佛的神力,人是不能去极乐世界的。“自力”指人在往生佛国净土过程中的自力修炼,自力觉悟,如一些佛教思想家就强调“觉悟不假外求”。佛教中的净土系统在讨论“自力”与“他力”时较多地强调“他力”,即依靠佛的力量使众生往生净土,如中国佛教中净土思想的代表人物昙鸾就强调作为“他力”的阿弥陀佛的巨大作用。其他一些净土思想家对“自力”和“他力”叙述时虽有时侧重其中某一种,但完全肯定一种而否定另一种的情况实际上是没有的。客观地说,净土思想家在强调“他力”重要性时,总是要求信众如何修行,而这修行,实际上就是人的一种“自力”,离开了它,众生并不会就自动地“乘佛愿力”往生净土。

    基督教与佛教中都有最高主宰者的代表或化身。基督教中的上帝一般是不直接来世间与人接触的,他要通过耶稣基督或其他天使或神职人员与一般人接触。而佛教中的佛或菩萨与人接触时在多数情况下也是以一种化身或代表的形式出现。佛教中的这些化身多数情况下是以某种普通人的形式出现,但有时也以其他动物,甚至非生物的形态出现。两教在这方面有共同点,但也有差别之处。

    基督教中讲的神性与佛教中讲的佛性有相似处。基督教中有关于神性和人性关系的讨论。一些人认为基督具有神、人两性,但侧重人性而不重视两性的紧密结合;一些人侧重神性,强调两性合一;还有一些人认为信徒身上的人性和神性可结合,认为基督的拯救之功在于他的道成肉身,使相信他的人能通过一种神秘的变化而使人性被神性吸收,认为“基督成为人,使我们能成为神。”佛教中有关于佛性的讨论。印度佛教的一些文献中就曾谈到众生是否都有佛性的问题,其中有人主张众生悉有佛性,也有人主张并非所有人都有佛性,认为“一阐提”就例

    ,属没有佛性者。但在印度大乘佛教中,主张人人都有佛性的观点是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佛教传入中国后,也有关于佛性问题的争论,如关于《大般涅般木经》等中说的“一阐提”有无佛性问题就在南北朝时期引起争论。但后来在中国佛教史上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还是众生悉有佛性的观点。在佛教中实际也讨论与基督教中的神性与人性关系问题类似的问题。讲众生悉有佛性实际上就是认为人在本性上有与佛相通的成分,人如果努力按佛教要求去修行,就都可能使自己本来就具有的佛性展示出来,能够成佛。这与基督教中讲的人可成神或成圣是类似的。

    以上我们对基督教与佛教在所谓“神”观念上的异同进行了比较分析。由于两教都是有悠久历史和有大范围传播地域的宗教,因此在这一观念上的主张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是有差别的。这就使进行这种比较有很大难度。我们在概括两教的一些主张或观点时难免对一些例外情况有所忽略。文中的许多概括或归纳应当说是基于两教中的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或有代表性的说法。此外,对于两教间的同或异的看法也未必就切合实际,许多观点是探索性的,希望提出来引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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