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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桥贵:原始宗教概念辨析
    作者:张桥贵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13/3/4 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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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桥贵:原始宗教概念辨析

         

    在宗教学研究中,“原始宗教”这一概念一直比较含糊,人们习惯于不加辨别地将原始宗教等同于“史前宗教”、“萨满教”、“自发宗教”、“自然宗教”和“无文字民族的宗教”等概念。这是很值得认真加以辨析的。

        在不少宗教学论著中,往往没有将“原始宗教”、“自发宗教”和“自然宗教”三个概念区别开来。例如,认为原始宗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宗教,宗教学上通常称之为原始宗教、自发宗教或自然宗教。”[1]“自发宗教,也叫原始宗教或自然宗教,是原始社会时期的宗教形式。[2]有些书中的章题、节题即为“史前宗教(自然宗教)”,[3]“原始宗教(自发宗教、自然宗教),[4]还有的专著中也存在类似的情况。[5]原始宗教、自然宗教和自发宗教等概念被当作通用的概念来等同使用,这在某种情况下有时也未尝不可。但这种“通用”往往由于同一概念的多义性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含混不清。我认为,对于研究宗教学的论著来说,对这些概念应该有所区别,不宜混同通用。

        原始宗教与史前宗教这两个概念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史前宗教指的是从第一个直立人到文字的出现这一漫长发展阶段的人类早期宗教形态。对史前宗教的研究,主要依靠考古学家对有文字记载之前的一些史前文化遗址进行考古发掘来获得零碎的信息,包括兽骨崇拜、丧葬方式、带有巫术或宗教意图的岩画壁画、宗教实物等。对这些方面的分析研究一般带有很大的推测性,因此许多被考古学家“考证”为属于“史前宗教”的东西,也可能不一定具有宗教属性。[6]就研究宗教形态和宗教形式而言,史前宗教与原始宗教是相同的,但是,两者在研究方法、对象和内容上有着明显的差异。就方法而言,史前宗教研究从属于史前考古的范畴,采用的是历史的考古学方法;而原始宗教研究一般来说可以揽括史前宗教,然而,更偏重于人类学田野考察的实地调查方法。就研究对象而言,史前宗教研究的是已经在地球上消失了的文明遗址上存留下来的零碎遗迹,局限于对残留下来的宗教崇拜物的研究;而原始宗教研究偏重于对仍然以活形态存在于当代或近现代后进民族和原始氏族、部落群中,与其氏族、部落制度息息相关的宗教活动、宗教崇拜物和原始宗教的主体——具有一定程度的原始宗教崇拜观念的人的研究,尤其注重对世界各大洲尚存的原始部落成员宗教观念的研究。史前宗教的研究主要局限于考古文物,这种研究与文化人类学传统的原始宗教田野考察可以互相佐证,相得益彰。这种相互佐证只要方法得当,以有一定的文化渊源和大体相似的社会历史条件、文化背景作必要的前提,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因此,可以说,史前宗教从属于原始宗教。

    萨满教与原始宗教之间也是从属关系,它是原始宗教在东起白令海峡,西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横跨亚、欧北部操乌拉尔——阿尔泰语系的渔猎或游牧各民族中的表现形式。萨满教因满——通古斯语族语言称其巫师为“萨满”而得名。[7]萨满教是原始宗教的一种。

    自发宗教是指由民众自发产生的宗教,这一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皆大于原始宗教,它不仅包括原始宗教,还包括文明社会中由民众中自发产生的民间信仰和古代宗教。其共同特征表现为缺乏系统化、规范化而定型稳定的神学体系,尚未具备严格意义上的礼仪制度,其仪式活动和宗教戒律往往与民间习俗交融而难以区分,更不具备严密的组织形式,也没有确切的教祖和创始人。自发宗教的概念最初是由革命导师恩格斯提出来的,用以区别人为宗教,一般不用于严格意义上的宗教分类。[8]因此,原始宗教从属于自发宗教。

        原始宗教与自然宗教的关系则比较复杂。原始社会的自然宗教,也就是说宗教史学和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自然宗教是从属于原始宗教的,它表现为对自然现象的实体—自然物本身的崇拜,具备将自然物本身直接视为有意志的对象而加以崇拜,但尚未产生主宰这些自然物的神灵观念这种本质特征。[9]因此,自然宗教是原始宗教的最初形式,而从属于原始宗教的范畴。

        然而,神学和宗教哲学意义上的自然宗教,则是相对于启示宗教(即基督教和犹太教)而言的。《哲学与宗教》一书中就明确指出:“我们所说的自然宗教,是和号称由神启示的宗教相对的。”[10]基督教认为只有基督教和犹太教来自于上帝的启示,因而属于所谓启示的宗教;而其它的一切宗教则皆是起源于人类本性的自然的宗教,故统称为自然宗教。在此,“自然宗教”已成为基督教神学的术语之一。神学和宗教哲学意义上的自然宗教是指基督教和犹太教以外的一切宗教,当然也包括了原始宗教在内。因此,在宗教史学和文化人类学中包含了自然宗教的原始宗教,又在神学和宗教哲学中包含于自然宗教。

    自然宗教这一概念本身还包含了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一些自然神论者所提倡的在理性的基础上认识自然,以此证实宗教信仰的自然宗教学术。它以理性或感觉作为探求真理的标准,认为通过人的理性对大自然这部“奇妙的机器”的和谐与合乎目的的认知便可领悟到并能证明神的存在和本性,从而反对传统基督教会违背理性的所谓神的启示和神迹,认为这是对自然宗教的堕落,应予以摈弃。[11]这种理论已不再从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宗教范畴。

    自然宗教不等同于自然崇拜。宗教史学和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自然宗教与自然崇拜的内容有交叉的一面,但是,两者仍有细微的区别。如前所述,宗教史学和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自然宗教的本质特征是崇拜自然界中自然物的具体实体,是将自然物本身直接视为有意志的对象而加以崇拜,但尚未产生主宰这些自然物的神灵观念。自然崇拜却并不到此止步,而是在这种原生形态的自然崇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到次生形态的自然崇拜,即往往将自然物的实体加以高度抽象化为某种神灵,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抽象化为人与代表自然的神灵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次生形态的自然崇拜中已产生了主宰自然物的神灵观念,在这一点上又超越了自然宗教的范畴。因此,原生形态的自然崇拜是自然宗教的基本形式。自然宗教本身还包含了图腾崇拜和拜物教等内容,但并不包括原始宗教的祖先崇拜等内容。

    可见不加区别地将已有神灵观念的次生形态的自然崇拜也纳入自然宗教的范畴,认为自然崇拜完全从属于宗教史学和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自然宗教,是不妥当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中“自然崇拜”和“自然宗教”两个条目的编写就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谈“自然宗教”时,认为“严格意义上的自然宗教具有两个特征:1.将自然物和自然力本身视作具有意志的对象而加以崇拜;2.尚未产生掌管这些对象之神灵的观念。”也就是说,已产生掌管这些崇拜对象的神灵观念的崇拜,已超越了自然宗教的范畴。但在“自然崇拜”的条目中,列举了“近山则崇拜山神,近海洋、河流则崇拜水神,在多风地带则崇拜风神”,以及还崇拜“丰产神”、“苍天神(太阳神)或鹰头人身的神”、“酒神”作为自然崇拜的事例。事实上,这些崇拜形式已经不再停留于对山、水、风、丰产、天和鹰人合一的实体本身进行崇拜的严格意义上的自然宗教范畴,明显产生了掌管这些对象的神灵观念。同时编写者又在“自然宗教”和“自然崇拜”两个条目中都强调自然崇拜是“自然宗教的基本表现形态”,也就是说将崇拜主宰自然之神灵的次生形态的自然崇拜也纳入尚未产生主宰自然的神灵观念的自然宗教,显然是自相矛盾了。自然崇拜与自然宗教之间存在交叉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无文字民族的宗教”这一概念等同于原始宗教的概念。这是由于一些学者认识到真正“原始”的宗教难以寻觅,许多被称为“原始宗教”的宗教现象本身也并不是“原始”的;真“原始”的人类和时代是没有宗教的,宗教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所谓“原始人”的意识形态,因而提出最好以“无文字民族的宗教”取代“原始宗教”。

    总括以上阐述,可以将原始宗教与史前宗教、萨满教、自发宗教、自然宗教、自然崇拜和无文字民族的宗教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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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赖永海编著《宗教学概论》第158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3月第1版。

    2]吕鸿书、辛世俊著《宗教的奥秘》第“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1月第1版。

    3]罗竹风主编《宗教通史简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11月第1版。

    4]陈荣富编著《宗教的历程》,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A月第1版。

    5]陈麟书编著《宗教学原理》第165-211页,四川大学出版社19886月第2.

    6]参见安德列·勒鲁瓦-古昂著、俞颧敏译《史前宗教》,上海文艺出版社19906月第1版。

    7]参见秋浦主编《萨满教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5月第1.阿·伊南著、姚国民等译《萨满教今昔》,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197912月编印。

    8]参见《宗教词典》和《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中的“自发宗教”条目。

    9]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第424页,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12月第1版。

    10]文嘉礼著、李有行译《哲学与宗教》第26页,19981月香港真理学会出版。

    11]《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卷》第559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1月第1.

                                                      (责任编辑:袁政)

     

     

     

    (来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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