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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
| 作者:鲁刚 |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 | 更新时间:2012/4/20 15: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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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回顾与展望 鲁 刚 (云南民族大学 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1) 摘要: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呈现为整体增长较快、各少数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阶段性波动大等特点。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与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宏观社会历史背景,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国家对少数民族“适当放宽”的政策以及1982~1989年间因按国家政策更改民族成分引起的人口数量异常变动和某些技术性因素相关。未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在"适当放宽"政策和民族通婚两大因素的作用下,将继续维持在高于汉族的增长率水平上运行,预计到205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将达到2亿人以上。 关键词: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历史回顾;相关因素;未来展望 作者简介:鲁 刚(1951~),男,云南昆明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主要从事民族社会学研究。 Retrospect and Prospect on Current Population Development of Ethnic Groups in LU Gang (School of Humanities,Yunnan Nationalities University,Kunming,Yunnan,650031, China) Abstract: Currently the population development of ethnic groups in Key words: Population development of ethnic groups;Historical retrospect;Relative factors;Prospect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来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历程和未来趋势,是一个值得探索和讨论的重要命题。本文谨据有关资料,对现阶段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略作回顾与展望。 一、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历史回顾 我国自秦汉以来的人口发展脉络,经学术界据有关历史文献分析研究,较可信的结论是:秦统一期间约2000万人,西汉最盛时达到5000万左右,唐代前期约8000万至9000万,北宋大观年间突破1个亿,明代万历年间上升到1.5亿,清乾隆中、后期又相继突破2亿和3亿,再至道光时进一步上升为4.13亿,民国时期则到了5亿以上[①][②]。相形之下,历代少数民族的人口,则由于种种难以尽述的因素,不仅历来无较明确的记载,学者们的估计和推测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直到新中国建立初期的1953年7月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后,才开始有了一个相对清晰的轮廓和进行分析研究的可靠依据。 继1953年以后,我国又分别于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了第二、三、四、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中国民族·全国历次普查民族人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61页)和《中国统计年鉴(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第48页)所载,此期间我国总人口从57787万人上升为126583万人。其中,汉族人口从54282万人增加到115940万,少数民族则从1953年的3401万人增长为1964年的3988.39万、1982年的6643.43万、1990年的9057万和2000年的10643万人。 根据历次人口普查所得数据,对1953~2000年将近半个世纪内,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历史特点,可以作出如下概括: 一是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整体上呈现出较快增长的势头。前后凡47年间净增7241余万人,总增长率达212.90%,年均增长率4.53%,远远高出汉族的113.59%和2.42%。与此同时,少数民族在我国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也从1953年的5.89%上升为2000年的8.41%。 二是在各少数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的情况十分突出。其中,人口增长率最高的仡佬族与最低的景颇族分别为2053.90%和29.64%,相差将近70倍,同时还有俄罗斯、乌孜别克、塔塔尔等3个民族出现负增长。 三是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的高低,与其人口数量的多少无必然联系。在人口增长率较高的少数民族中,既有土家族、蒙古族、侗族、瑶族等人口达数百万的民族,也有人口从数万至数十万不等的仡佬族、羌族、锡伯族、鄂温克族等,以及人口仅数千人的赫哲族。与此相反,在人口增长率较低的少数民族中,情况也同样如此。 四是人口发展的阶段性波动较大。在1953~1964年即第一、二次全国人口普查之间,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率略低于汉族。以后便出现加速增长的趋势,到1964~1990年即第二、三、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期间达到高峰,26年间净增5068.61万人,增长率为127.08%,年均增长4.89%,与汉族的59.56%和2.29%拉开成倍的差距。再到1990~2000年第四、五次普查期间转而趋缓,但仍较大幅度地高于汉族。 二、影响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或变动的相关因素 对于影响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或变动的相关因素,主要涉及到以下5个相关方面: 首先是从宏观社会历史背景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结束了自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持续了100多年的动荡局面,使我国从此步入了一个和平安定的历史阶段。其间,尽管经历了20世纪50年代后期连续3年的天灾人祸和1966~1976年间的“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但总的说来仍是我国近代以来最好的时期。特别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更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和昌盛。在这一宏观社会历史背景下,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我国各兄弟民族,在人口数量上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应该说是符合常理和逻辑的。 其次是从各少数民族的整体情况看。新中国建立之初,为了落实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本国策,党和政府在逐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促进社会进步的同时,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组织大规模的民族识别工作,仅20世纪50年代便使41个民族的族属得到明确认定。及至70年代初期,为缓解人口快速增长对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造成的巨大压力,国家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以后又转为强制推行并作为基本国策沿袭至今。在推行的过程中,国家对少数民族采取“适当放宽”的政策,除1982年人口已达到1000万人以上的壮族外,其余各少数民族多区别不同情况允许生两个甚至3个孩子,从而成为少数民族人口增长率整体高于汉族的最主要的政策因素。不过,要特别一提的是在我国部分少数民族中,由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使其人口的增长居于一个相对较低的水平上。如朝鲜族的人口,在经历了1953~1964年的快速增长后便逐步减缓,再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增长速度进一步下降,呈现出低出生、低死亡和低自然增长率的“三低”型现代人口再生产特征。据统计,从1982~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18年间,朝鲜族的人口仅从176.52万增加到192.38万,净增15.86万,增长率 8.98%,年均增长率不足0.5%;而从1953年以来的人口增长率,则仅为73.11%,不仅远远低于全国少数民族212.90%的平均值,较之汉族的113.59%也有不小的差距。 其三是从各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看,对人口增长影响较大的相关因素主要有如下几点: (1)因按国家政策变更民族成分而引起的人口数量异常波动。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进一步落实民族政策,国家在继续进行民族识别和1953、1964、1982年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基础上,按照《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的处理原则的通知》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和少数民族群众的意愿,为一大批少数民族人口恢复或更改了民族成份,主要又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由原来申报或登记的汉族更改为少数民族,由此导致一定区域内少数民族人口的大幅增加。较典型的如今属重庆市的原四川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982年全国人口普查时县内土家族仅21人,到1984年年末便大幅上升为近22.7万人,短短两三年间土家族人口增加了上万倍[③]。而全国土家族的人口,则从1964年的52.47万增长为2000年的802.81 万人,增长率达1430.04%,成为各少数民族中人口增幅最高的民族之一。相形之下,仡佬族更胜一筹,从1964年初次纳入统计时的2.96万人猛增到2000年的57.94万人,增长率更是高达2053.90%,原因也是大量人口更改或恢复民族成分纳入仡佬族中来。据推算,仅1982~1989年间,全国更改或恢复少数民族成分者,约占同期少数民族新增人口的56.64%[④],即超过1300万人。 另一种是在不同的少数民族之间更改。如在1982至1989年贵州省更改或恢复民族成份的约200万人和湖南省的160万人中,不少便属此类情况。在少数民族之间相互更改或恢复民族成份,虽然不影响少数民族人口的总体数量,但对相关的民族来说,也会对其人口数量变动产生一定的影响。 (2)由技术性因素而引起的人口数量异常变动。所谓技术性因素,主要是指人口普查和统计时,因普查的地域范围和方法等原因,造成人口数量统计数据的异常波动。在这方面,又以佤族最为典型。佤族自古以云南南部中缅边界两侧的阿佤山区为主要聚居地,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的统计数字为28.62万人,到1964年第二次普查时骤降为20.03万人,再到2000年上升为39.66万人。若以1953年的28.62万人为基数,前后五次普查共47年内,人口仅增加了11.04万人,增长率38.5%,年均增长0.84%,除去负增长的几个民族外,在全国各少数民族中位列倒数第二。这一特殊现象出现,据了解主要是与20世纪60年代初中缅边界线的最终划定直接相关,即1953年普查时统计的是整个阿佤山区的佤族人口,到1964年再次普查时则仅包括我国境内部分,加之第一次普查时当地的少数民族上层有浮夸成分,因而到第二次普查时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并进而影响到47年来佤族人口的总体增长率。其实,如果从1964年的20.03万人起算,则到2000年佤族人口净增19.63万,增长率98.00%,年均增长率2.72%,虽距离全国少数民族的平均值仍有较大差距,但已略高于汉族的2.42%。 (3)由其他因素引起的人口数量异常变动。此类情况主要有新中国建立初期、50年代后期和“文化大革命”期间边境沿线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跨国界外流,以及8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陆续回归,也在一定地域范围和一定历史时期内,对相关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产生程度不一的影响。至于俄罗斯、乌孜别克和塔塔尔等3个少数民族出现的人口负增长,则主要是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我国与前苏联关系紧张期间,相当一部分人口迁居境外或改报其他民族所致。但从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后,都呈现出平稳上升的势头,再到90年代初前苏联解体后又有一部分人口外迁,从而再次出现负增长现象。 除此之外,影响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发展的相关因素,还有生产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宗教信仰、思想观念、医疗卫生、民族通婚以及所处自然地理环境等众多因素。限于篇幅,在此恕不一一列举,但要特别一提的是与人口数量密切相关的人口质量问题。人口质量即通常所说的人口素质,与人口数量共同构成人口发展的两个相互联系的不同方面。一般而言,人口质量包括人口的身体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以及相应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等等。总的说来,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的人口质量也已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由于种种历史与现实的因素,较之人口数量的发展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展滞后、生存环境较差的少数民族中,时至今日差距依然十分突出。具体的情况,在此亦不赘述。 三、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未来展望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发展的未来展望,历来是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在此根据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略作探讨。 关于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尤其是未来若干年内的预测值,早在80年代中后期便已有过分析研究并得出各种不同的结论。其中,某研究小组于1990年2月发布的预测值是:“到2000年少数民族总数将高达1.62亿,再过39年将达11亿,这等于我国现有的人口总数。[⑤]”这一研究结论,在当时曾一度引起轰动,但却为后来的事实证明估计过高。实际上,人口预测因涉及到人口的自然出生率、死亡率、平均预期寿命和国家政策、民族成分变更、民族通婚以及跨国界流动等一系列的复杂因素,故即使是不考虑大规模战争和大面积灾变等意外情况的出现,要作出相对准确的预测也确非易事。 考虑到上列各主要相关因素,对未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趋势,可以作出以下几点初步判断: 其一,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计划生育仍将在我国长期推行下去,而国家对少数民族“适当放宽”的政策,短期内也不会作出重大调整,因而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率仍将继续维持在高于汉族的水平上运行。 其二,鉴于国家民委和公安部已于1989年11月下达了《关于暂停更改民族成分工作的通知》,后又于1990年5月由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公安部联合颁发了《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故类似1982~1989年间因大量人口更改或恢复民族成份而引起部分少数民族人口大幅增长的异常波动情况,在今后将不会再出现。 其三,基于我国与周边邻国的边界线,除个别地段尚存争议外,其余绝大部分都已勘定完毕,故由技术性因素导致的边境地区少数民族人口数量的异常变动,也将永远成为历史。 其四,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在我国长达2万多公里的边境沿线地带,跨国界人口流动的趋向,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已从过去以我国边民外流为主,转化为以外流边民回归为主导并持续至今。因此,由这一因素引起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变动,将主要表现出增量的特点。不过,由于人数有限,故除对部分人口较少的民族外,在整体上影响不会太大。 其五,值得注意的是,按照1990年5月国家民委等三部委联合颁发的《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 定》中,所明确规定的我国公民“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和“不同民族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年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由本人决定”等相关原则,加之国家对少数民族区别人口多少在招生录取、考干提拔等方面实行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势必对不同民族通婚所生子女在选择民族成分时,产生汉族与少数民族通婚所生子女趋“少”,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通婚所生子女趋“小”,即选择父母所属民族中人口更少的一方的导向作用,从而使民族通婚成为对少数民族人口增长影响较大的提升因素。其实,这一因素所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早在第五次人口普查前的20世纪90年代便已逐渐显现出来,预计今后随着我国各兄弟民族之间交往联系的进一步加强和民族通婚人数与比例的持续增高,必将成为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中仅次于自然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少数民族人口的发展,仍将以略高于汉族的增长率平稳上升。具体的预测数据的上限当不会超过1990年和2000年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共10年的总增长率17.51%,下限则不应低于2002年内蒙古、新疆、宁夏、西藏、广西、青海、云南、贵州等西部少数民族八省区的平均年递增率的0.99%左右[⑥],而以两者的平均值推算,到2050年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总和将达到约20633万人。测算情况见表1: 按照下表可大体推知,到2050年我国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将在2000年10643万人的基数上增加9990万人即将近一亿人左右。届时,目前已超过1000万人的壮族和满族将分别达到3000万与2000万人以上,而现已超过500万人的回、苗、维吾尔、土家、彝、蒙古、藏等7个民族,都将增加到1000万至2000万人之间。当然,由于诸多不可预见因素,以上数据仅供参考而已。 最后,还要略作补充的是,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足进步,特别是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相信在未来的若干年内,作为人口发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少数民族的人口素质也将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从而实现人口数量与质量的协调发展。而在人口的空间分布上,则随着更多的少数民族人口流往内地和更多的汉族人口进入边疆民族地区,我国多民族大杂居的人口分布特点将会更加突出。 表1 参考文献: [1]王育民.中国人口史[M].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2]赵文琳,谢君淑.中国人口史[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3]张天路.民族人口学[M]. 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1. [4]黄荣清.中国少数民族的增长[M]. 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5. [5]中国人口控制与对策研究小组.少数民族也应严格实行计划生育——未来少数民族人口发展估算及建议[J]. 中国科学报,1990-02-16. [6]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3)[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
原文发表于《云南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