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基督教与中国地方文化网络的关系建构
李向平
一.问题的提出 虽然欧美基督教的东渐入华,西方差会在中国基督教地域化过程之中给予了相当大的历史影响,然而,中国自立会、耶稣家庭、真耶稣教会、各类地方教会、以及“本地教会运动”等等,既为西方传教士努力建构的“真正独立的或本土化的中国教会”,同时也是中国基督教的“中国元素”(吴梓明),以中国基督教徒为本位(裴士丹Daniel H. Bays),逐步建构的中国基督教本土意识。“本地牧师”(native pastor or minister)和“本土同工”(native workers)的概念也初步构成。这些中国地方教会的成功之处,实际上就是中国基督教与地方文化网络的最初关系结构。 这些现象,已从制度、文化层面初步展示了西方基督教在中国本土的地域化构成。学术界从传教士的本色化努力(indigenization)和本地牧师、同工、信徒推动的处境化(contextualization or enculturation)的层面,已经积累有不少的研究成果。然而,这些研究成果大多是以西方基督教的理论范式进行研究的结果,因此,基督教与地方文化网络的关系、及其与地方社会-文化、社区和居民组织的关系、基督教信仰与民间宗教、信仰之间的互动关系,它们作为基督教在中国发展的主要内容,应当成为中国基督教研究的新对象。 在西方基督教东渐入华的变迁中,基督教如何与地方文化网络关系发生互动、冲突或认同等等关系类型,使基督教宗教资本如何转变为社会认同、文化认同的地方资源,这应当是具有地方社会特色的教会生活及其特征得以形成的主要基础。它既包含了基督教对本土文化传统的适应和改造,同时亦是中国地方社会、文化传统对基督教地方形态的接纳和改造。其中,是否会具有地方社会特征的宗教象征、礼仪、语言、文化和神学内容,是否具有新型的价值认同和身份认同的可能?它们都将涉及到地方文化、语言、习俗、民间信仰与基督教的互动,地方化基督教群体结构的改造。 如果说,基督教所具有的宗教资本,能够建构为一种社会资源,那么,基督教就能够以一种社会资本的形式存在;如果说,来自西方社会的基督教的宗教功能,在中国地方社会之中能够以社会资本的规范、信任人际互动的形式来表达,那么,落实在中国地方社会的基督教,就已被建构为中国社会-文化认同的一大资源。此时,或许就可以说,它们已经实践为中国地方社会的文化网络结构。 这一点,应当是把握中国基督教与地方社会文化网络关系的基本出发点,它甚至会影响到非欧美地区基督教神学思想的建设。特别是在二十世纪中叶之后,西方基督教的宣教形式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迁,变成一种落地生根、地方社会化的基督教建构形式。所以,基督教与中国地方社会文化网络的关系问题,关键是基督教信徒聚会、团契模式、信仰表达模式、身份建构及其信仰群体的认同方式,它们决定了中国地方社会基督教信仰的表达关系、人际互动、团体认同、人群信任……。 由于当代中国基督教的群体建构,大多是围绕互益行动、公益团体的模式来进行,这就决定了中国基督教的地位和功能,不得不以社会服务、社会事工作为自己的宣教模式和存在方法,从而把以传统西方差会以医疗、教育为核心模式的宣教,改变为社会服务的宣教模式。实际上,这就有可能把西方基督教特征的宗教资源,直接地建构为一种规范、信任、互动的社会资源,直接地进入中国的地方社会。 此乃200百年来西方基督教在中国地方社会、及其与地方文化网络关系如何得以建构起来的基本问题。 二.基督教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结构 特别关注宗教与全球化现象的宗教社会学家彼特•贝耶尔,曾以尼克拉斯•鲁曼的宗教是一种交往结构的概念,论述全球化背景中的宗教交往现象,以此作为分析工具,处理全球化过程之中不同信仰和不同国家之间宗教信徒的交往,并且指出,这种宗教交往能够建构一种虔诚和神圣的社会现实,它们能够生产和再生产类似于经验、传统、神圣、超验存在、奉献、启蒙和转变这些现象及其社会意义(Peter Beyer,2006:10-13)。 在此语境之中,“上帝的观念被转化成为一种逻各斯的观念,这种逻各斯的观念支配着信徒团契以及正在自我解放的社会的实际生活语境。上帝变成了一种交往结构的名称。这种交往结构迫使人们在由于人性的丧失而遭受惩罚时去超越他们偶然的经验本性,为此,它们通过并非他们本人的客观事物而间接相互遭遇,彼此邂逅”(尤尔根•哈贝马斯,2000:160)。 这就是说,全球化的过程包含并改变了西方基督教的内部边界,并与一起构建它们的地方结构辩证地结合在一起,所以对基督教地方文化网络的关系建构,却应明确地集中在诸如制度性-文化性的形式,如国家、市场、运动和日常生活在世界体系之全球性与地方性的结合中被生产和被再生产的方式上。([美]乔纳森•弗里德曼,2004:309)所以,地方基督教及其与文化网络关系的建构过程,实际上就可能被视为一种基督教地域化的特殊交往结构,以使中国人通过它们而得以建构出符合中国人社会-文化惯习、道德信仰的中国地方基督教。 从其方法论意义来说,学术界对全球社会现象的研究,不仅是当代社会学无法逃避的研究主题,而且它还为传统社会学理论和方法的创新提供了良好的现实基础。与此相应,中国宗教社会学的研究亦应当致力于实现社会学思维方法的变革和研究范式的整合。 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这种全球社会学的研究,在思维方法上,要突破传统社会学研究的“主体-客体” 二元思维方式;在具体研究内容和方法上将“主体-客体”与“主体-主体”统一起来,以实现从全球性的“主体-客体-主体”三级结构角度来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变革;在研究范式上,也要突破传统社会学研究中以“民族国家中心论”为特征的“现代化发展范式”,在具体研究内容和方法上将“现代化发展范式”和“全球化发展范式”结合在一起,以实现从单一的研究范式向两种甚至是更多的研究范式的整合(文军:2000)。 因此,注重于基督教与地方文化网络关系建构的研究,实际上就是一种出自于欧美宗教社会学理论范式的地方型宗教社会学的理论建构。它将致力于从西方基督教的教会-教派范式之中解脱出来,把一种普世性的西方基督教模式,变迁为非西方国家及其社会文化的关系范式,转型为基督教与中国社会地方文化的同时性建构方法,最终以基督教作为一种社会交往结构为基础,建构“普世基督教-地方基督教”的双向演进模式。 依据杜赞奇的研究,中国地方社会权力的运转,乃是通过一系列文化习俗、民间信仰编织起来的网络结构来实现的(杜赞奇,2003)。这一文化网络内涵丰富,包含了地方社会、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宗族、祭祀、信仰、节庆、道德、教育等。中国地方社会的权势力量,即是通过这种文化网络建立、巩固和强化起来的。这就说明了中国地方社会的文化网络,实际上就是在与国家合作的不同形式之中,逐步演绎出来的地方社会的生活现实。 在此社会语境之中,来自西方社会的基督教话语系统,如欲建构成为中国地方社会的一种社会交往结构的话,那么,它就必须以进入中国地方社会的权力秩序为前提。然而,因为基督教的教会系统及其宗派特征,那种源自于300多年前“礼仪之争”而导致的西方基督教与中国地方社会、文化网络关系的冲突,在某些问题尚且没有彻底解决的地方,不得不构成了基督教在建构为一种地方社会交往结构时的特别困难。不仅仅是作为一种组织系统的基督教与地方社会的权势力量的交往,即是在中国地方社会、人际关系的交往模式层面,它也将显得更加的困难。 因此,基督教倘若是要和中国地方社会及其文化网络建构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的话,那么,它们所面临的基本问题,应当就是基督教教派组织及其与中国社会文化建立认同关系,而不可能是教会或教派组织模式是否能够直接移植到中国社会语境里的问题,而极有可能是中国基督教超越宗派主义或后宗派主义、宗派后模式的制度建构问题(吴梓明,2006:179)。在西方基督教东渐入华却频生教案的历史过程中,基督教的教派组织难以被中国社会惯习所认同、接纳,可以说是其间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西方基督教的宗派制度与中国社会对此宗派现象的排斥,以及地方基督教对此宗派主义的制度消解现象,或许是中国基督教可能建构地方社会文化资源的一个社会基础。 就其基本情况而言,在那些传统西方差会的传统继承比较厚实,各教堂基本上沿袭了西方差会的那一套组织和礼拜体系、并且保留了许多西方差会地制度特征的地方基督教,基本上就会转承多而变化小。甚至在1949年之后,当西方差会从中国撤走的时候,各地方社会的基督教承受到的影响就会比较大,间接或直接地影响到地方海基督教的发展特征。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之后,中国基督教实行联合礼拜,教堂与教堂之间并非教会的关系,而是一种组织行政管理之间的关联形式。只有教堂,才具有某种教会的形式。所以,各个地方基督教的教徒、堂点的增加现象,将直接左右着制度与认同关系的复杂关系。 相对来说,在那些接受西方差会的影响比较少的地方,当西方差会从当地社会撤走的时候,该地的基督教基本上不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是当地的基督教徒喜欢以家庭形式举行礼拜和团契,宣教方式也经常在以家庭形式进行的话,那么,即使是在取消宗教的“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些地方的基督教活动也没有完全停止,依然会以家庭聚会的形式秘密持续着。所以,细胞组织形态的家庭聚会,亦可说是地方基督教的一个组织基础。它基本上构成了地方基督教的制度特征,导致了地方基督教徒对于基督教的、身份认同和群体认同方式,并且与地方的社会、文化建构有较好的互动关系。 这样一个过程,它将包括了群体认同方式、宗族习惯、基督教教派组织结构及其规范、外在制度与国家权力、地方文化关系等关系之间的复杂关系。其中,教会-教派为制度基础基督教制度与以中国文化信仰为特征的非制度宗教之间的关系,将构成制度与认同之间的双重互动结构。 显然,基督教与中国地方社会、文化网络的关系问题,如何能够把自己建构成为地方社会、文化网络关系之中的一个有机构成,这对于中国基督教的变迁和发展,其关系、其功能、其影响,必将举足轻重。它亦必将被理解为制度与认同的建构两大层面。 三.作为一种地方网络结构的基督教聚会形式 如果说,西方教会在中国地方社会的转播本质,更多的就是一种结构性变化的话,那么,基督教在中国地方社会的变迁,应当就是新的教会形态的产生。所以,任何一个新的社会结构的形成,都与一定的新组织的诞生密切相关。这个新组织就是指在一个网络化的社会结构里,各个公司内部、以及不同公司之间通过新技术使得他们的连接成为可能。(卡斯特,2006) 针对基督教在中国地方社会的发展而言,中国基督教的新结构或新组织的构成,实际上就是普世性基督教在地方基督教之间,通过各类基督教组织及其团契形式,使基督教的中国模式得到再度的建构。因此,地方社会里的基督教制度模式、组织结构研究,以及中国基督教徒的身份建构等等问题,均将构成基督教与中国地方社会、文化网络之关系的建构。 首先,中国地方社会基督教制度模型的建构,此乃基督教处境化的基本内涵及其建构路径。它们是西方基督教教会-教派的制度变迁的结果?抑或是中国社会本土基督教信仰群体与此教会-教派模式整合之后的再建构?中国基督教的教会组织形态,究竟具有何种制度原则和组织模型?在此过程中,地方文化、地方传统、民间信仰、乃至地方权力等等关系、力量,因此而得以渗透该组织结构之中。这些问题与西方基督教的内在关联、冲突或协调的结果,理应就是中国社会“地方基督教”的建构过程。 这种落实在中国地方社会里基督教的组织模型,它们的构成、发展、成形,将建构堂点型、社区宣教型、家庭聚会型等若干形态。 其中,堂点型的基督教组织形态,应当源自于西方基督教教会组织模式,却已发生有相当的组织变异。它的制度原则是经济、圣工、人事的三个统一,并以规模比较大的教堂连带若干个聚会点,有的还在“点” 的下面附带着若干个祈祷会等等。堂点的组织结构之上,甚至还可能会区分出若干牧区,以配合更高一级科层组织实施统一管理。所以,“以堂带点”,作为中国社会处境化或者地域化的基督教活动场所的基本管理原则。在其地域化的建构过程中,它将与“被传讲的基督教”(Christianity preached)及其在历史变迁中的教会传统、中国基督教的主导型制度模型紧密联系,进而与基督教社会功能的表达形式、社会资源和宗教资本的建构过程密不可分。 其次,是社区宣教型和乡村宣教型。 基督教能否在地方社会之中落脚,应当取决于它的“社区化”(community)程度。它们与地方社会、社区的认同和接纳方式,将直接影响到地方社会基督教的建构形式。它将以其社区化的社会服务,表达为基督教服务的社区化形式。在此过程中,基督教才会获得最基本的地方化表达形式。由此,它亦将改变了以往以教会、教堂为中心的宣教、牧养模式,变成以中国社会事工为中心的牧养形式。为此,社区化的基督教群体结构及其群体信仰形式,将是其基本结构。 虽然此类形态在中国社会还不是很常见,但已在各地方社会的教会架构里初显端倪。特别是1990 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的基层治理体系逐渐从单位制。公社制转向社区制、乡村制。特别是随着各个街道中社区建设的兴起,各个城市的街区越来越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涉及到越来越多的群体行动,进而开始以跨阶层(市民分散于不同单位和职业) 的街区、社区作为行动单元。因此而促使传统基督教的宣教方式逐步呈现为社区结构,而以社区、街道、村庄作为主要的宣教单位,成为地方社会基督教建构社区和乡村的社会资源、在横向社会网络上影响地方社会普通市民、村民的一个主要范式。这样,基督教就容易进入地方社会网络,成为地方社会文化网络关系的一部分。为此,对社区宣教型及其在社区、乡村中的活动方法,以及基督教团契组织在社区、乡村里的行动逻辑的研究,将促进对当前中国地方社会基督教的理解。 值得指出的是,教会与社区、乡村的网络关系,乃是基督教建构与地方文化网络关系的深厚基础。由于社区主义、社区治理、乡村网络结构与基督教地域化的过程和方法具有根本的内在关系,所以,社区、乡村的宣教运动,是地方社会基督教的基本行动逻辑。它包括了宣教社区化、乡村化的社会服务方式,以及以个人事奉为中心、以社会公益事工、关怀社会弱势群体为中心的社区、乡村服务方式。惟有通过社区化、乡村化的发展模式,中国基督教方能成为中国人人际网络、关系互动、社会资本与宗教资本的基本条件,建立如人际关系、支援系统的建立和维持等等。依据这些地方文化、社会关系网络,基督教的社会功能、及其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如家庭、宗族、教育、慈善机构、社区活动、公民社会的建立等层面的关系,方才不是一句虚话。 再次,是家庭聚会型。 它是基督教“天堂在我家”的团契方式。基督教讲家,常常把教会视为信徒们属灵的家。所以,基督教比较其他宗教-社会价值体系,讲得更有特点。它已经把“家”的概念落实在基督教徒的宗教生活之中,成为地方教会的一种基本生活范式。此乃中国基督教徒的又一个基本模式。教会建构了家庭资源,深入家庭生活,建构家庭成长模式,提供社会关怀家庭的方向。特别是基督教所具有的宗教资本,可以为此而建立为家庭生活资源,甚至可能使聚会功能取代了单一的家庭功能,从而提供了社会关怀家庭的新方向和新范围,建构出家庭社团化的新组织形态。 为此,堂点、社区、家庭,应当使地方社会里的中国基督教,在建构人们生活的人际沟通、社区互助、乡村网络、家庭关怀的主要路径,它以互助作为基督教进入地方社会的中心纽带,外接堂点模式,下通家庭聚会方式,或许会使中国地方教会跨越了固有的教派竞争,自主建立公益型基督教团体(service group),进而逐步建构以社会事工为中心的“事奉神学”,及其社会事工新模式,实现“以基督精神发展社会服务”,达到“以社会服务让人们认识基督”的民间使命。 诚然,因为各个地方社会的教会传统不一,非教派的福音事工方法也会有所差异,因此,它们以堂点管理模式、社区宣教策略和家庭聚会结构,正好构成了中国地方社会基督教的网络关系之一。 四.作为一种文化认同网络的地方基督教 与制度模型的地方基督教建构紧密联系,中国社会地方基督教认同模型的建构,将是基督教进入地方社会、文化网络的另一种基本路径。 如果说,西方文明的认同在于自我与本我、文化与自然的对立。没有这个对立,就不可能有文化的特性,与其他存在样式相对立的存在的样式,如特定的生活风格、礼仪、道德观就不可能被改造出来,非文化的或者是没有被文明化的就不可能作为识别范畴存在。(乔纳森•弗里德曼,2004:151)那么,在中国文明体系强大制约下的认同模式,可能不在于自我与本我、文化与自然的对立,恰好就是它们的整合与协调。 出自于这一理论讨论,中国基督教在地方社会里的认同方式的建构,很有可能就是在自我身份认同及其社会认同、国家认同、族群认同、与其他社会文化的认同之间,寻找一个彼此能够整合的策略性认同路径,并不强调它们之间的对立,而注重它们之间的整合。至于中国社会地方基督教的制度模式本身,就将是一种认同方式的限定。 比如,堂点组织模式制约的就可能是一种群体认同,社区宣教方法就可能导致地方区域的认同,而家庭聚会的组织结构,就可能强化基督教徒个人身份的认同方法。它们的结合,或许就是一个地方基督教的制度认同方式与该地方社会认同、城市认同发生紧密的逻辑关联,并且衍生出以基督教认同为基础的认同层次。这就是说,有什么样的教会组织、团契形式和聚会规模,就会构成什么样的信仰方式、价值认同方式和基督教徒的身份建构形式,尤其是组织形式的认同,更能够决定基督教的功能和定位。 一般来说,认同的建构是一个至为严肃的镜子游戏。它是多重的识别实践的复杂的时间性互动,这种识别发生于主体或人群的外部和内部。因此,为了理解这个构成过程,有必要将镜子置于空间中和它们随时间的运动中。至于在那些传统的体系中,认同则是分配在更大的社会网络中而在现代体系中,它是集中在身体上。这样的差异肯定要造成文化识别发展方式的差异。(乔纳森•弗里德曼,2004:44-45、50、213)。所以,一种认同类型往往是与一个宗教体系的信仰方式及其神我观紧密联系的。有什么样的神我观,就会构成什么样的认同类型。这就是说,与地方社会关系紧密相关的基督教认同建构,已经涉及到地方社会的个体性机制。 特别是在基督教作为一种全球化现象,它们的内涵具有非常重要的全球地域化内容,包括了国家、社会、文化、宗教几乎人类生活所有方面的丰富内容。如果说,反全球化与全球化并不是互不相干的两个独立部分,而必须将前者看作是后者的一个结果的话,那么,在反全球化的运动中,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就主要是反抗被全球化过程所排斥的认同感。这些认同包括国家认同、文化认同,其中,最为核心的当然就是宗教认同。(卡斯特,2006) 面对这一全球化现象,地方社会里的中国基督教及其认同的建构方法和建构路径,自然要包含有中国基督教徒的身份认同、习俗认同、(教义为基础的)信仰认同、仪式认同、亲族认同、群体认同、地方认同、社会认同、国家认同等等内容。它们无疑将影响或制约中国地方社会基督教的组织构设和制度形成。 韦卓民先生曾经提出,中国基督教的社会处境,将以“四个中心点”(The Four-centers Church)为基础。这四个中心点是:细胞教会(cell group center);社会服务中心(social service center);基督教培训中心(Christian center of learning);朝圣(pilgrimage)或避静退修中心(retreat center)。(参吴梓明,2006:128-131) 在此四个中心点之中,细胞教会和社会服务中心应当是基督教地域化的重要层面,特别是细胞教会的假设,是中国基督教“圣徒相通”(韦卓民命题)的中国地方的交往结构。 这种有别于西方差会模式的细胞小组的教会运作模式,小组宣教,宜于落地生根,更加容易与非西方社会的传统文化打通;其成员互动、人际网络,能够以小组团契的精神关怀形式取代传统家庭的关怀方法。同时,它的小组聚会和细胞教会形态,以其多变和多元的传教方式,还能突破中国社会主体文化价值体系对于基督教信仰传布的意识形态限制,大大地降低了教会与主流社会环境、文化价值体系与基督教组织之间的张力,使教会与社会、民众与教徒之间的沟通改变得更加顺利,从而构成基督教制度与社会认同、群体认同之间的双向建构。 这种演变倾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出离了韦伯、特洛尔奇构设的教会-教派模式,直接以基督教地域化的组织模式为基础,必将是中国基督教在地域化过程之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而它们在制度与认同之间直接或间接的矛盾关系,或互动、整合,或对峙、冲突,当然就可能成为中国基督教在地方社会中建构文化网络关系的主要内容。 与此同时,地域化的中国传教方式,已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一种中国教会的互益型、公益型教会团契形式,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教会本来的群体、组织意义,但却又另外建构了一种教会的运作形式——以人际沟通或社会服务为中心的教会运作形式,将围绕着个人的信仰事奉方式来进行,以及各种个性化的福音产品与分众化的牧养事工。这就使中国教会常常具有的群体主义互动模式,使中国地方基督教及其组织聚会的常态,不是一个定点或一个建筑,而是一个无形的信仰空间的经营。另一方面,更加注重人际互动的中国基督教徒团契形式,当中国人进入教会的时候,他们往往不是因为“永生的信仰”,甚至是因为进入教会之后的人际互动和成员认同,从而才能顺利进入地方性知识和民间传统。 为此,在中国基督教的研究领域之中,使用地方社会和文化网络的概念工具,来刻画这些特定的认同和制度构成的时候,它们就会在很大的程度上,把握基督教的抽象理念如何透入中国人的社会关系、个人生活的网络结构,变传统的成员关系为基督教信徒团契型的组织关系。所以,惟有把中国社会基督教的各个认同过程给梳理清楚了,中国基督教与地方社会、文化网络之间各类关系才能一目了然。 正如E.特洛尔奇曾经指出的那样,教会一般强化的是社会认同,教派最为适应的是群体认同,而神秘主义则与个人认同最有关联。(Troeltsch,Ernst,1931,)所以,中国基督教的堂点模式、社区宣教方式、家庭教会特征,应当在不同的层面上建构起中国基督教徒在不同层面上的认同方式。中国地方社会之中基督教认同及其组织的双向建构,无疑将呈现中国基督教的地方社会形态即“地方基督教”的交往结构。 参考文献 Bays, Dan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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